连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连南瑶族自治县,这块充满神奇色彩的瑶族聚居区,位于广东省西北部。地处北回归线以北的北纬24°17′16″–24°56′2″,东经112°2′2″–112°29′1″之间。东北与连州市交界,东南与阳山县相连,南接怀集县,西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北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接壤。连南县境东西最宽45公里,南北长71公里,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305.929平方公里(其中瑶区面积1153.929平方公里,占88%;汉区土地面积152平方公里,占12%),折合1958893.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47.9187万亩,占78.02%;农业用地10.2493万亩,占5.4%;牧地17.9424万亩,占9.46%;塘库水面1.5166万亩,占0.8%;城镇、村庄、道路、厂矿用地4.0480万亩,占2.14%;裸露石头山7.9250万亩,占4.18%。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161座,最高峰为金坑镇的大雾山,海拔1659米。连南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9.5°C,气候温和怡人,总降水量1660.5毫米,雨量充沛且雨热同季。夏季盛行偏南风,冬季盛行东北风,因位于南岭山脉南麓,山区立体气候明显,高山与平地之间温差达4–5°C。连南县的气候四季分明,夏长冬短,春秋过渡快,春季阴冷湿润,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风清,冬季寒冷干燥。连南县瑶族自治县辖6个乡镇,人口15万多,其中有8万多是瑶族,有7万余是汉族客家人,还有少量的壮、回、满等少数民族。瑶族居住的地方占全县80%的面积。在连绵百里的高山峻岭上,到处是瑶家村寨,故连南有”百里瑶山”之称